关于确定郭梦颖等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
党务办公处2023-10-30121
关于确定郭梦颖等2位同志为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
经支部委员会研究,报总支部委员会2023年10月30日审议同意,将郭梦颖等2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人选。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,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,名单见附件。
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(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)。公示期间,党员和群众可来电、来信、来访,反映其在理想信念、政治立场、思想作风、工作表现、群众观念、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。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,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。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,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,弄清事实真相,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。
附件:艺术与体育学院第一支部委员会发展对象人选公示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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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
艺术与体育学院第一支部委员会
(盖章)
2023年10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