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谢美玉等2名同学违规违纪的通报
学工办公室 龚微2023-03-08396
2023年3月7日学校对宿舍安全卫生进行大检查,谢美玉、陈智涵在寝室使用违规电器,根据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第二十七条第四款,私用学校禁用电器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。
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,警示教育广大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,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共同营造良好的住宿环境。经过学院调查,谢美玉等2名同学主动承认错误,如实交代违规违纪事实,认错态度诚恳。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谢美玉等2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理,并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评先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