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违反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通报
学工办公室 龚微2024-10-08372
各位同学:
在近期学院宿舍检查中,发现23体育保健与康复2班的何旭东同学在泽苑7舍A座304寝室内饲养宠物。此行为违反了学院关于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。学院曾多次强调,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,然而部分同学仍未遵守。根据《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(试行)》(2023年)第三章第二十七条,该同学行为属于违纪。
经过辅导员的批评教育,并经学院研究决定,给予何旭东同学全院通报批评。其违规行为将被记入学院违纪名单,通报自2024年10月8日起生效,考察期为六个月,在此期间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。如果再次发现类似违纪行为且态度恶劣、屡教不改者,学院将予以从重处分。
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,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争做新时代合格的大学生,以确保营造一个和谐、安全的宿舍环境。
特此通报。
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
艺术与体育学院学生管理科
2024年10月8日